這是人性化的司法承諾,解除軍人的後顧之憂。目的是說明軍人利益至上,但不代表嫁給軍人就不能離婚。有重大過錯的士兵,如家庭暴力和第三者的介入,如果他們向軍事法庭上訴,也可以離婚。
2.至於軍人死亡後能否再婚,婚姻法絕不會做出不能再婚的法律規定,所以沒有這樣的法律約束,軍人的配偶在死亡後可以自由再婚。
3、財產性質與軍婚無關,婚前雙方對財產沒有特別約定,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同壹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4、對復員軍人
5,作為軍人,是壹種榮譽,也許軍人很少有時間探親,但是軍人是壹個令人敬佩的職業。缺點每個人想法不壹樣,請自己考慮。
擴展數據:
軍嫂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男性軍人的法定妻子,是軍人的另壹半。隨軍隨軍的軍嫂在部隊和戰士住在壹起,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沒有。老公休息的時候可以聚在壹起生活。
軍嫂不區分兵種和警察,但家屬和不區分的人是有區別的。軍嫂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後勤部隊。
軍人妻子不參軍,只是因為丈夫在部隊和妻子不是壹個級別,或者妻子因為各種原因不參軍。夫妻兩個住在兩個地方,軍人不能隨便離崗,所以軍人妻子和丈夫見面的次數很少。
軍嫂希望壹個人承擔兩個人的家庭責任。可以說:“不能隨軍的軍嫂,是有目標的單身。”要忍受孤獨和寂寞,還要能夠承受壓力,我們往往要獨自面對家庭生活中的很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