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第壹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保險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虛假的理由或者誇大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壹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人、財產鑒定人故意提供虛假文件為他人行騙提供條件的,以* * *保險詐騙罪論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對於數額巨大,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保險金達到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達到25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詐騙手段非常惡劣或者殘忍;保險詐騙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因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其他嚴重後果的;關於以欺詐手段實施其他犯罪的規定,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等壹下。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騙取保險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個人達到20萬元以上,單位達到654.38+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至於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主要是指保險詐騙是經常性的業務;是累犯、保險詐騙慣犯或者多次犯罪的;保險欺詐給他人(如保險人)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的後果和影響;以及多重情節嚴重的;等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