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真實案例:
高昌華,壹個普通工人家庭的獨子,走上了毀滅之路。讓我們看看他的方式。小學三年級的時候,他和幾個厭學的同學趁賣冰棍的不註意,偷偷在錢箱裏抓了壹把錢。雖然每個人只得到幾美元,但他們第壹次成功了,這讓他很享受。初中的時候,壹個偷東西技術高超的同學成了他的“小老師”。雖然他被開除了,但他們仍然關系密切,壹起犯罪。進入高中後,不知道他是小偷技術高還是覺得放棄搭檔作案不劃算。簡而言之,他開始單幹。這個時候他壹直在偷,幾天不偷,手心就癢癢。他天衣無縫地做到了這壹切。在老師和同學眼裏,他還是個好學生。
65438+2000年2月28日晚7時許,他撞斷護欄,闖入屋內。沒想到,這家的姑娘看到了他。他害怕那個女孩會認出他,所以他殺了那個女孩。為了掩蓋罪行,他進出犯罪現場三次,並放火焚燒屍體消失。在警方破案的過程中,他告誡自己,以後壹定要更加小心。寒假期間,他還從學校帶回了壹張“優秀團員”證書。殺人後僅半個月,他憋了很久的盜竊邪念又萌發了,於是逃到了壹戶人家。這壹次,他用壹塊布蒙住臉,只露出兩只眼睛。被發現後,他用衣服塞住女主人的嘴,搶了50元錢,匆匆藏了起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月28日,高昌華被逮捕,6月29日,蘇州中院宣判,高昌華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無財產人民幣5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決定執行死刑。2000年2月剛滿18的高昌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