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婚姻法、收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收養是指壹個家庭在遵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基礎上,將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帶入自己的家庭長期撫養教育,並承擔經濟責任的行為。收養涉及許多問題,包括收養的對象、程序和效力。首先,收養對象:可以是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是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被收養的對象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包括未成年人的親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能力或者無法履行撫養義務,或者未成年人通過收養能夠得到更好的撫養和教育。其次是收養程序:需要遵守法律規定和程序,包括申請、審查、評估和確認。收養程序需要當地民政部門批準,棄嬰適用特殊程序。未成年人同意收養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最後是收養效力: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自出具收養確認書之日起生效,與生物親屬關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收養人與收養人既有法律上的親屬關系,又有生物學上的親屬關系。綜上所述,收養作為壹種長期的家庭撫養行為,需要遵守壹定的法律規定和程序。如果收養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產生與親生親屬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養可以取消嗎?當然可以。如果收養期間有虛假情況,或者收養後有特殊情況,如嚴重虐待被收養人、虐待等。,有關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收養。
收養作為壹種家庭撫養行為,需要遵守壹定的法律規定和程序,收養對象可以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是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相關程序包括申請、審核、評估、確認等環節。如果他們符合法律要求,他們可以具有與生物親屬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四條,是指壹個家庭在遵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基礎上,將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納入家庭長期撫養教育,並承擔經濟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