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案件律師費
1,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2.計件工資率
(1)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3000-20000元/件。
(2)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在收取基礎費1000-8000元的基礎上,分期、按比例計算收取爭議標的金額;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的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部分按第壹審標準減半。
二、刑事案件律師費
1,計件工資
(1)調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刑事自訴6000-33000元/件,作為被害人代理人,按上述標準執行。
對於時間或地域跨度較大的刑事案件,屬於集團犯罪及其他重大復雜案件,可在規定標準的1.5倍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3.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的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部分按第壹審標準減半。
三。行政案件的律師費
1,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2.不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3.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費用:以65,438元+0,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按照爭議金額分期計收;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4.費用描述:
(1)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上述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省律協可以制定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的定價指導原則,並報省物價局和司法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