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收藏通常分為壹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其中,最高等級的文物分為A、B兩個等級,只有壹級文物才能稱為“國寶”。壹件文物是不是壹級文物,換句話說,是不是“國寶”,必須經過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的鑒定,鑒定專家必須同時在場。至於鑒定中所持的標準,首先不是文物的價值幾何,最重要的是必須是中華文明發展的重要見證。只有有了這個意義,才能被認定為“國寶”。
嚴格來說,“國寶”並不是壹個標準化的科學名詞。把珍貴文物稱為“國寶”,大概是受日本的影響。因為他們已經由國家制定了《國寶保存令》,收藏者絕對無權處置國家專門機構指定為“國寶”的珍貴文物,無論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
分類標準
明華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國現存文物的評價標準主要根據其年代、藝術水平和學術價值的不同分為壹、二、三級。不考慮二、三級,壹級書畫藝術品的參考標準是:
元代以前比較完整的書畫;唐代以前,藝術水平較高,始末完整,有壹年版;宋代以前有作者或日期、書法水平較高的書:宋元名家或藝術水平極高的名家:有重要史料價值的名家手跡;明清以來重要的藝術流派或著名畫家的代表作。(摘自《文物藏品分級標準》。文化部制定於1987)
按照這個標準,壹級品中只有少數奇葩可以稱之為國寶。因此,雖然流傳至今的古代書畫作品數量眾多,但真正有資格成為“國寶”的並不多,尤其是流傳了壹千多年的。向國家捐贈了大量精美古代書畫的著名收藏家張伯駒曾感慨地說:“我國歷史悠久,文化為先,隋代以前的畫卻壹幅都沒有流傳下來,也是壹種遺憾!”的確,不是因為評價條件太苛刻,而是因為年代,能流傳到今天,目前在國內保存下來的作品太少了!
明華
說到這裏,我們不得不向近代那些為拯救寶藏而獻出生命的偉大收藏家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在近代中國,浩劫過後,國寶書畫的命運更是慘不忍睹:有的在戰火中化為灰燼;有的在炮火中被列強掠奪;有的被王公貴族侵吞,然後作為還債典當的資本;有些被貪婪的小人偷走賣掉,以至於銷聲匿跡。在如此惡劣的時代環境下,那些藏家們寧願缺衣少食,變賣家產土地,甚至不惜壹切代價挽救隨時可能流失的國寶。看起來他們沈迷於寶藏,其實不然。請聽畫家傅抱石的呼籲,打地鋪:“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藏,即使還痛,也沒關系。妳要建立自己的民族文化,我就不敬,敢說是夢想,是笑話。完全沒有任何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