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法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第壹,憲法宣誓是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履行的憲法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法公開進行憲法宣誓。這是為了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對憲法的忠誠和遵守,也是為了彰顯憲法的權威,促進全社會對憲法的普遍遵守。
第二,憲法宣誓的具體內容。根據《NPC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就職時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宣誓內容包括:我宣誓:我將擁護中國人民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人民,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鬥!
第三,憲法宣誓的程序和形式。憲法宣誓的程序和形式由NPC常務委員會規定。實踐中,宣誓壹般由國家工作人員就職的機關組織,宣誓人公開承諾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
總而言之:
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依法公開進行憲法宣誓,這是為了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對憲法的忠誠和遵守,也是為了彰顯憲法的權威,促進全社會對憲法的普遍遵守。通過實施憲法宣誓制度,可以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促進他們依法履行職責,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壹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工作責任制、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反對官僚主義。壹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系,聽取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法公開進行憲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