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能證明是公務員的問題,有壹定責任。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失職。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礙國家機關依法、公正、有效地執行公務活動,從而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公務活動客觀性、公正性的信任,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從而構成犯罪的行為。瀆職罪的主體僅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包括各級國家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不包括在國有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但在實踐中,經常會出現未納入國家機關編制但在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如合同制警察、由工人擔任工作人員的基層工商所所長,以及受國家機關委托從事公務的協管員、警務輔助人員、治安聯防人員等。玩忽職守罪的客觀行為是玩忽職守,或者營私舞弊,即出於私利不正當履行職責;或者濫用權力,即非法超越或玩弄權力;或者失職、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 * *公務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 * *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 * *產黨領導和國家的活動;(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三)挑撥和破壞民族關系,參與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四)不承擔責任、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的;(六)對批評、投訴、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的;(七)弄虛作假,誤導和欺騙領導和公眾的;(八)貪汙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的;(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產的;(十)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十壹)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十三)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或者網絡活動的;(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十七)曠工或因公外出、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的;(十八)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