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壹項長期戰略任務。國家和社會應當采取措施,完善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和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高齡津貼處理流程
1,我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或社區提出申請,填寫《縣級高齡津貼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各三份),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
2.村(社區)評議。村、社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後,填寫《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上報鎮(鄉)。
3、鎮(鄉)審核。鎮(鄉)負責審核錄入村、社區提交的申請材料,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信息庫,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審批。以書面形式確認合格對象;不符合條件的,將相關材料退回鎮(鄉),由鎮(鄉)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鎮(鄉)發放。縣老齡辦根據審批情況將津貼分配到鎮(鄉),由鎮(鄉)打卡發放。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1052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為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
第十五條第3款
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第22條規定:"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死亡的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刑法
第183條
因老年人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