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投訴和檢舉;
(三)查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受理的其他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此外,監察機關還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和指導政務公開工作,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監察機關是什麽意思?
行政監察機關:隸屬於行政機關(政府)的部門,對行政機關的下屬部門和下屬單位進行監督。例如,監督教育部門是否正確執行政府關於教育的政策,監督公安機關的執法行動。
紀律檢查機關:是黨的機關內部設立的紀律檢查機關,是黨組織的組成部分;監督所有黨員,不管是不是公務員。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依法行使檢察權的國家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和實施法律監督。
監察機關與檢察院的區別
(壹)適用對象不同。
監察機關的偵查權適用於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有資產等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監察對象為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檢察機關等行使的偵查權適用於涉嫌刑事犯罪或經濟犯罪的人員,包括涉嫌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公職人員、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軍隊內部的刑事案件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其他刑事案件。
(2)權利的行使不同。
監察機關行使調查權。監察委員會是政治機關而不是司法機關,重要調查事項的決定必須經同級黨委和上級監察委員會批準。
檢察機關行使偵查權,這種特定的主體資格是法律規定和認可的。
(3)法律依據不同。
監察機關偵查權的適用依據是《監察法》,突出了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
檢察機關偵查權的適用依據主要是刑事訴訟法,突出公安機關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並重,辦案時兼顧公正與效率。
監察機關包括哪些部門?
國家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黨的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我國公共事務的團體和單位以及所轄行政區域和國有企業派出或者派出監察機構和監察員。需要註意的是,在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都成立了監察委員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八條監察機關行使監察職權和調查職權時,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並依法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監察調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隱匿、毀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