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禁毒辦副主任魏小軍介紹,今年6月65438+10月1起施行的《非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本著對國際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壹次性增加了116類新精神活性物質,均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註,涵蓋了全球八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與我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傳統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規定,新精神活性物質等非藥用精制麻醉藥品的管制主要由國家禁毒部門即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品種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計生委共同調整。不僅包括已被聯合國控制或已在中國造成現實濫用危害的品種,還將在中國生產但已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造成濫用危害的品種作為列入標準之壹。評估標準明確了“成癮或成癮潛在性、吸煙危害性、制造非法性、販運走私、濫用擴散、國內外社會危害性”五項評估標準,並規定國家禁毒辦可根據實際監測情況及時啟動上市工作,從專家委員會風險評估到完成上市立法程序壹般不超過九個月。
新《辦法》的出臺,是對我國現有精制麻醉藥品管理的有效補充,體現了藥用和非藥用精制麻醉藥品分開管理的工作機制,更加符合工作實際,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同時,新《辦法》充分考慮了新精神活性物質的特性、制造販運的濫用情況和實際危害,是中國政府及時應對突出毒品問題、全面推進禁毒工作發展的創新舉措,也是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對國際禁毒事業的積極貢獻。
國家禁毒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下壹步,國家禁毒辦將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加強濫用監測、風險評估、進出口調查、法律處罰等工作。,全面排查摸底,及時掌握上市品種生產、走私、濫用情況,梳理相關公司和人員信息,加強核查打擊,組織開展新精神活性物質濫用監測,盡快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質檢測標準。提高檢驗鑒定能力,督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及時制定新精神活性物質116定罪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