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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什麽級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為正部級機構,下設省、副省、地級市、縣,相應的行政級別也由高到低遞減。稅務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稅收法規草案,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辦理進出口商品稅收和出口退稅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正部級,省級國家稅務局局長正部級,市級國家稅務局局長正部級,縣級國家稅務局局長正部級。中國的國家稅務局分為四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主要職責是:

(壹)具體起草稅收法規和實施細則,提出稅收政策建議,並同財政部* * *報告和下達,制定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稅收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的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組織實施、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努力征收全部稅費。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稅收業務和稅收征收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

(五)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並監督實施納稅人權益保護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制定稅務代理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等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征、緩征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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