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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什麽要制定法律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1.未成年人是國家發展的後備力量。壹個國家發展最根本的力量是人,尤其是人的素質。如果壹個國家的未成年人保護沒有做好,壹切都是空談。

2.未成年人是弱勢群體。雖然法律規定每個人的人格都是獨立的,但是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容易受到侵害。其次,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認知和控制能力有限,自我保護能力有限。

3.不僅中國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未來的主人,是國家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所以需要特別保護。

擴展數據:

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司法活動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審理,適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需要,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在司法活動中,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對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根據保護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的具體情況處理。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承擔撫養費用。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案件時,應當照顧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尊重其人格尊嚴,保護其合法權益,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訊問、審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訊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員到場。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時,應當保護受害人的名譽。

在押或者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成年人分開關押。

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在押或者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給予義務教育。

刑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不得歧視。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或者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信息。

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正和犯罪行為的預防,應當按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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