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
第三十七條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好、鎖好、紮牢,能夠承受壹定壓力,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能夠安全裝卸和運輸,並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壹)行李箱、旅行包、手提包必須上鎖;(2)兩個或兩個以上套餐不能捆綁成壹個套餐;(3)行李上不能附加其他物品;(四)竹籃、網袋、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5)行李上應註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體積不得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要求的行李必須經承運人事先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重量不超過10 kg,每件體積不超過20×40×55 cm。每位乘客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5公斤。持有頭等艙機票的乘客可以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者體積限額的隨身物品,應當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第三十八條每位旅客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頭等艙旅客免費行李額40公斤,公務艙旅客免費行李額30公斤,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經濟艙旅客免費行李額20公斤。持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乘坐同壹航班到達同壹目的地的兩名或兩名以上同行旅客,在同壹時間、同壹地點辦理行李托運手續的,其免費行李額可按各自旅客票價水平計算。對於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照適用的國際航線的免費行李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