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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應該向地方財政納稅嗎?依據是什麽(稅率)

國企需要向地方財政納稅。壹般納稅的方式是上交返還給母親的利潤,同時也可以扣除以前年度的虧損或者法定公積金。

法律分析

國企也要按規定繳納相應的稅費。國地稅合並後,國企在當地國稅退稅部門繳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規定,依照法律的規定實施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國企如何納稅

1.國企實現的利潤總額首先要彌補往年的虧損。如果以前年度沒有彌補虧損,應將利潤總額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規定的所得稅稅率計算所得稅。扣除所得稅後,利潤總額為凈利潤。

2.所謂利潤分配,是指凈利潤的分配,壹般由企業和投資者雙方分享:

企業按規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凈利潤的10%)和法定公益金(凈利潤的5~10%),這部分以公積金的形式留在企業,以利於企業今後的發展。理論上剩下的可以返還給投資者,也就是分紅給投資者。因為國企的出資人是國家,這部分是國企上繳給國家財政的利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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