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過戶流程:
先去“註冊信息及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註冊及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估價手續;
三、去“公證”窗口;
四、到“私人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公證程序;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代理資格證明;3。被繼承財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關親屬關系的證明;7。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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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抵押申請房地產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同時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房地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以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房地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的名稱、所有權或者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