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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商品有哪些賠償規定?

1.過期商品有哪些賠償規定?

1,過期商品賠償規定如下:

(1)經營者銷售過期商品是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除返還貨款外,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意願增加賠償其遭受的損失,賠償金額等於消費者購買該商品所支付貨款的三倍;

(2)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以500元作為賠償金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過期、變質的商品;

(四)偽造商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對銷售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務采取停止、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

(九)侵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者依法應當保護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權;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受到處罰的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二、商品質量有問題怎麽辦?

解決商品質量問題的方法如下:

1,字母類型。主要適用於消費者遠離投訴單位的情況;

2.來訪投訴。消費者帶來有質量問題的樣品,更直觀,更能解決問題;

3.電話投訴。便於相關部門及時了解市場上假冒偽劣商品的出現情況;

4.網上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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