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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手寫補充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手寫補充經雙方確認後有效,手寫內容未經雙方簽字蓋章無效。而且應該是雙方在合同中有相同的條款,因為在實踐中,當壹方持有的合同中有手寫條款,而另壹方持有的合同中沒有相應的條款時,法院認定該條款不成立。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變更。壹般應明確規定,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壹致或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如果原合同條款明確表示不能變更,則補充協議中對條款的變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約定的義務。未經協商壹致,不得擅自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隨意增加額外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壹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沒有明確約定的,推定合同沒有變更。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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