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疏忽燒山賠錢的依據是什麽?

疏忽燒山賠錢的依據是什麽?

疏忽燒山賠錢的依據是什麽:

1.如果只是小面積燒傷,建議和業主協商賠償。只要達成共識,賠償就完成了;

2.如果火災面積大,損失多,可能需要有資質的機構對損失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補償;

3、如果火災面積較大,損失也較大,可能構成犯罪的,要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火災危及公共安全,壹般包括三種情況:

1,是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

2.危及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

3.它不僅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而且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綜上,過失燒山火災沒有具體的賠償金額,要根據損失情況綜合確定。損失越大,賠償金額越高,建議根據實際情況計算。他人財產被過失火災燒毀,不是按照新的賠償,而是按照當時的市場價值。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

縱火罪;斷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百壹十五條

縱火罪;斷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重犯),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火災罪;過失斷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交付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上一篇:政府工作條例算法律嗎?
  • 下一篇:勞動監察處理拖欠工資後,就不給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