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可以受理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因為它只是失去了打贏官司的權利;
2.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法院決定駁回訴訟請求;
3.如果不提出,法院也會遵循不訴不理的原則。法院依法審理判決;
4.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得以履行期限已過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債務。
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遞交起訴狀,並按對方人數遞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狀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當提交原告和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註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案件獲準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案件立案後,法院會安排開庭時間。
綜上所述,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訴訟到法院後,對方抗辯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將依法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制度的設立是為了督促債權人積極履行權利。壹旦意識到債權將超過訴訟時效,也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中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但自權利受損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189條
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