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以上的孩子優先考慮條件好壹點的。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都要求與他們壹起生活。法院在作出判決時,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孩子的責任感、與孩子的情感親密度。爭取撫養權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優先考慮。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做壹些準備。如果孩子和妳長期生活在壹起,改變生活環境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爭取撫養權對妳更有利。如果妳沒有其他子女,配偶有其他子女;如果對方子女是指對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那麽爭取撫養權對妳更有利。妳的另壹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愈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不宜與子女同住。爭取撫養權對妳更有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88條夫妻壹方承擔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壹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要求補償,另壹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