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打架是民事還是刑事?
1.壹方受輕傷以上的,構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如果是輕傷,屬於民事案件。公安局壹般會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憑不予立案通知書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檢舉、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2.如何判斷打架輕傷: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故意傷人者應區分情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壹般情況下,打架鬥毆造成他人輕傷壹級,或者輕傷二級不構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權人造成他人傷害的事實,壹般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他人的傷害程度給予合理的賠償。
3.聚眾鬥毆,社會影響惡劣的大規模聚眾鬥毆,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嚴重秩序混亂,攜帶兇器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打架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從自己的財產中全額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