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權執業,並有權按照有關規定獲得工資、享受福利待遇和參加社會保險。
(二)獲得與其護理工作相適應的健康保障和醫療保健服務的權利。
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有患傳染病危險的護士,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職業健康監護;患職業病的,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賠償的權利。
(三)獲得與本人專業能力和學術水平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和職稱的權利;有權參加專業培訓,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加入行業協會和專業學術團體。
(四)有權獲得與履行護理職責有關的疾病診療、護理等信息,有權對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護士的義務:
(壹)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義務。
(二)發現病人病情危重,有義務立即通知醫生;在緊急情況下,應首先挽救垂危病人的生命,並有義務首先實施必要和有效的緊急醫療救援行動。
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有義務及時向出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還應當向醫師所在科室負責人或者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管理負責人報告。
(三)有義務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保護患者隱私。
(四)有參與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的義務。
在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時,護士有義務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安排,參加醫療救援。
擴展數據:
護士的工作主要包括:
1,不能違章作業,勞保穿戴整齊,執行基礎和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
熟練的護理技能,做到穩、準、輕、快、靈。操作時,不應強迫或恐嚇,幫助患者消除恐懼心理,保持愉快的心情,用言語關心患者,使患者積極配合治療,才能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2、協助醫生做好患者及其家屬的咨詢、疏導、會診和治療工作。對患者有高度的同情心,善解人意,有愛心,積極熱情,表情和藹,說話輕聲細語,工作耐心細致,回答問題不與患者爭吵。
3、執行醫囑和護理技術操作;註意巡視,觀察病情和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醫生報告;協助治療新的、外科的、緊急的和危重的病人;負責準備和采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4、經常在病房內與患者深入溝通,以獲取患者病情信息,了解患者疑惑,及時解決患者問題,給予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向家屬和患者解釋發病原因、治療原則、註意事項,並給予飲食、生活、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導。
5、加強醫學和護理新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例如,常見病的發病機理、病理、生理機制、治療和預防護理,多看本科室每位患者的病歷、治療過程、療效和各項實驗室指標。
這個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情都是用藥物治療的,就像對他的手背壹樣,在檢查治療和護理的時候應該心中有數。壹旦出現錯誤,可以及早發現,準確判斷。
6、負責醫療文件和物品的管理,做好庫存交接。下班後,做好清潔衛生和第二天工作的準備,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美觀。及時報告和反映患者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和要求,並做好記錄。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