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政審需要的材料有:
1.審批表:錄用審批表紙質版;
2.調查表:錄用公務員調查表紙質版;
3.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明: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包括主要家庭成員);
6.相關證明材料:實際履行的身份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面試材料等。;
7.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對於政審,直系親屬主要是因為有違法犯罪行為,有沒有違反政策,工作單位的情況。
家庭背景(父母)和我的政治思想表現,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的表現,是否有賞罰情節,道德品質,缺點和不足,對我影響較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等等。涉嫌犯罪尚未查明的;對我有重大影響的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
公務員政審壹般不查父母情況,只有報考公檢法職位的人才會審核直系親屬情況。政審會直接去妳住的派出所或者居委會,現在咨詢。
壹般來說,公檢法單位在這方面的要求較高,但都需要出具父母等親屬的無罪證明。政審更多的是個人風格,調查組會對考生本人進行各種考察,然後進行評價。當然,這裏有壹個值得註意的地方:填寫的信息必須完全真實,因為如果妳隨意填寫或者亂填,調查組調查後認為填寫的信息不符合事實,那麽妳會認為妳的誠信有問題,也會有影響。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
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同壹機關擔任同壹領導職務或者直接上下級領導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人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辦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區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靈活實行崗位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