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子女轉戶口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子女轉戶口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65438+

2.遷入建戶:首先要持房產證和房屋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然後持遷出地戶口簿到遷出地派出所,再持遷入地證號到遷入地派出所,到遷入地房產證或房屋證明建戶(借用、臨時居住、出租房屋和未成年人不允許建戶)。

3.由農業轉為農業或由非農業轉為城鎮的,須持市局或分局出具的準遷證(準遷證)、遷移證號碼、戶籍所在地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身份證照片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手續。需要辦理身份證的,需要辦理身份證快遞的,交兩張身份證照片,四張身份證照片。

二、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1,要看孩子戶口遷入的原因。比如離婚後戶口遷入的父母和隨遷子女入學需要提供不同的證明;

2.子女隨遷入學的,壹般只需提供入學通知書,以及子女本人戶口本和戶口原籍出具的“戶口同意遷出”證明;

3.父母離異,戶口遷入的,需提供父母戶口簿、法院判決書、父母身份證、離婚證等材料;

4.具體可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以對方要求為準。

三、戶口遷移的壹般流程:1,需要遷移戶口的地方;申請必須來自有關各方;

2、提供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轉移的意見;

4.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應當出具是否受理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移證明;

6.拿著以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

上面說的子女轉戶口需要什麽手續,只是壹般規定。如果有什麽具體的執行要求,要去當地派出所咨詢。從我國目前的國情來看,戶口遷移是壹件大事,關系到子女上學、就醫、社保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方方面面。如果壹下子辦不了戶口,可以讓監護人先辦理自己的落戶手續,等手續辦完了再給孩子轉戶口,這樣比較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壹條:國家決定換發新壹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屆滿、公民姓名發生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毀損、無法辨認的,公民應當申領新的;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有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卡;當妳得到壹張新卡時,妳必須歸還原來的卡。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16周歲的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換領、更新或者補領新卡。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公民常住戶口地址變更情況記錄在居民身份證機讀項內並告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

  • 上一篇:西城區的政保生都在哪些單位?
  • 下一篇:朋友曝光欠錢人照片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