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反抗被非法侵害時,如果對侵害者造成了傷害,是否會受到刑事處罰?答案是否定的,屬於正當防衛,但是正當防衛還是有壹定限度的。在行為人沒有能力再次實施犯罪行為的情況下,繼續對行為人造成傷害,屬於過度。
正當防衛的法律解釋
壹、什麽是正當防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1款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本質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律想要保護的利益。正當防衛的客觀特征是當法益受到不法侵害時,采取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來制止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主觀特征是在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意圖保護利益不受侵害。
比如有人被歹徒搶劫,奮起反抗,打傷歹徒或者誤殺歹徒,可能因為正當防衛而免除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成立的必要條件
(1)因果條件。
1)肯定有非法侵權。2)不法侵害不僅限於犯罪行為。非法侵權的範圍應包括非法行為和犯罪行為。3)不法侵害必須在現實中存在。至於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僅限於暴力的、破壞性的、緊急的不法侵害。4)不法侵害通常應由人實施。
(2)時間條件。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進行,不能進行事前防衛和事後防衛所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3)對象條件。正當防衛的客體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而不能對第三人實施。不法行為人是否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正當防衛的成立。
(4)主觀條件。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是指防衛人必須以正當防衛為目的進行主觀防衛,即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不法侵害。如果不是為了上述目的,正當防衛就不能成立。
(5)限制條件。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區分合法與非法、正當與防衛過當的標誌。
(6)防衛過當的權利。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身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以上是正當防衛法律解釋的全部內容。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還很少,但刑法中有具體規定。防身的作用還是很大的。可以鼓勵打擊犯罪分子,保證被害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