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上端的浮雕顯示漢謨拉比國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查馬克面前,接受王權的象征,以象征王權的神聖權利。
《漢謨拉比法典》把人分為三個等級:有公民權的自由人、沒有公民權的自由人和奴隸(王室奴隸、屬於自由人的奴隸和公民的私人奴隸)。
漢謨拉比法典最重要的原則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註:這表示沒有理由。如果妳不小心弄傷了別人的牙齒,那麽妳就要賠償受害者的牙齒。沒有理由。)
主要內容:
1.擁有公民權利的自由人;
2.沒有公民權的自由民;
3.奴隸(包括:王室奴隸、屬於自由民的奴隸和公民的私人奴隸);
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執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人之間的關系,鞏固現有秩序。該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尚不清楚。約起草於公元前1791年或公元前1790年,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壹後。《守則》包括前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序言中充滿了神化和美化漢謨拉比的文字。文本包括282部法律,涉及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現代意義上的內容,旨在調解各種經濟關系,如財產占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和雇傭,以及自由民之間的社會和婚姻關系。法典表明,古巴比倫社會有三個基本階級:奴隸主、奴隸和小生產者,也有與階級關系不相符的等級關系。自由人分為兩個等級:強大的阿維盧和半強大的穆什根努。前者原意為“人民”,享有壹些特權;後者可能意味著“崇拜”,法律地位較低。法典約束債務奴役和高利貸,限制小生產者的過度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法典嚴格保護奴隸制,體現了法典的性質。最後除了繼續贊美漢謨拉比,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變性。法典的制定標誌著古代亞洲法制的進步和國家的成熟。
壹些法律法規1。如果壹個自由人發誓要揭發壹個自由人的罪行,指控他謀殺卻無法證明,告密者應該被處死;
3.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犯罪證據,無法證明。如果案件關系到生命,就應該處死;
5.法官審理案件後改判的,應當揭發其罪行,撤銷法官席位,終身不得聘用。
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奴隸沒有任何權利,最輕微的錯誤都會受到截肢的可怕懲罰。此外,法典中還提到了兩個法律階層:壹個是“人”,顯然是指貴族;另壹種是其他所有既不是“人”也不是奴隸的人。他們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是他們有壹定的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