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類人才指國際國內頂尖人才;
2.B類人才以省333工程壹級培養對象為主;
3.C類人才以省內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為主;
4.D類人才以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為主;
5.E類人才以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為主;
6.F類人才以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為主。
人才評價條件:
1.科研水平:包括實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擔任項目負責人。
科學家等等。
2.專業技術水平:包括學術成果、專業水平和實踐經驗;
3.學術合並成果:包括國家外事活動、國際學術活動、參與培養高層次人才等。
4.學術著作:包括自寫、合寫等代表性學術著作;
5、社會公益,感恩社會:包括獲得國家最高獎或行業最高獎,解決實際問題。
社會經驗等。
6.思想活動的積極性:包括發表論文、講座、會議、交流等。
7.發展潛力:研究領域的發展空間和寫作的潛力;
8.個人品行:包括良好品行、社會和諧、道德品質等。
人才認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Xi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3、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提交公務員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企事業單位,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如為企業家,應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最高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的電子報名表;
5.最高學位證書由具有學位者提供,學位證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的認證報告;
6.職稱證書由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
7.職業資格證書由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總結起來,人才認定標準包括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溝通能力三個方面,是衡量壹個人能力的重要依據。實踐能力是將思想和理論轉化為實際行動,將知識和技能運用於實踐的能力;創新能力是拓展新思維、提出新方案、實現創新的能力;溝通能力是準確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並有效地溝通和影響他人的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發揮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促進就業和增加就業的作用。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增加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形勢和就業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促進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