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通事故的統計來看,酒駕,尤其是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是首要原因。因為是首要原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對酒駕的處罰力度。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飲酒駕駛分為醉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兩個等級,加大了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的處罰:(1)對醉酒駕駛的處罰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壹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並處五百元罰款。(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至二千元罰款;醉酒後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暫扣六個月,並處二千元罰款。醉駕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即醉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其中醉酒駕駛很可能成立危險駕駛罪,涉及刑事犯罪。所以酒駕的風險包括刑事責任的風險。根據刑法關於危險駕駛罪的量刑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壹般犯此罪的人,在1-6個月以內,處拘役,同時需要並處罰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