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安徽省合肥市行政服務單位。
主要功能:
(壹)貫徹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制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相關政策和標準,落實社會保險關系接續辦法和基本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水平,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相關制度措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指導,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相關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制定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的相關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博士後管理措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培養。
(八)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制定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制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制度措施和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制度以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和爭議仲裁,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壹)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