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益相關者:指能夠影響、被影響或認為自己受到某項決策或行動影響的個人或組織。
3.高層管理人員:指在高層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壹個人或壹群人。
4.治理組織:指治理組織、設定方向並讓高層管理者負責的壹個人或壹群人。
5.雇員:指在國家法律或慣例認可的雇傭關系中受雇的人。
6.合規團隊:指負責合規管理的壹個或多個人員。
7.管理體系:指在建立方針和目標以實現這些目標的過程中,壹組相互聯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8.政策:指由最高管理者正式發布的組織的宗旨和方向。
9.目標:指要達到的結果。
10,過程:指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壹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活動。
風險:指不確定性對目標的影響。
12.合規風險:指不確定性對合規目標的影響。
13.要求:表明主題的要求或期望,通常是隱含的或有義務實現的。
14.合規要求:指組織有義務遵守的要求。
15.合規承諾:指組織選擇遵守的要求。
16.合規義務:指合規要求或合規承諾。
17.合規:是指履行組織的所有合規義務。
18.不合規:指未能履行合規義務。
19.合規文化是指貫穿於整個組織,並與組織的結構和控制系統相互作用,產生有利於合規結果的行為準則的價值觀、倫理觀和信念。
20.標準:指組織內部或由國際、國家、行業組織或其他組織制定的實踐聲明。
21.組織和行業標準:指組織認為的相關文件化標準、良好實踐(或慣例)、章程、技術和行業標準。
22.監管機構:指負責控制或執行法律合規性和其他要求的組織。
23.能力:指應用知識和技能達到預期結果的能力。
24.文件化信息:指組織需要控制和維護的信息及其載體。
25.程序:是指執行壹項活動或過程的規定方式。
26.績效:指可衡量的結果。
27.持續改進:指改進績效的周期性活動或過程。
28.外包是指安排外部組織承擔組織的部分職能或流程。
29.監控是指確定系統、流程或活動的狀態。
30.測量:指確定數值的過程。
31.審核是指獲取“審核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評價,以確定符合“審核準則”的程度的壹個系統的、獨立的、記錄在案的過程。
32.合格:指滿足管理體系的要求。
33.不合格:指不符合管理體系的要求。
34.糾正:指為消除異議者發現的不符合或不符合而采取的活動。
35.糾正措施是指為消除不符合或不符合的原因並防止其再次發生而采取的措施。
36.行為:指影響客戶、員工、供應商、市場和社區結果的行為和做法。
37.有效性:指計劃活動實現的程度和計劃結果完成的程度。
38.第三方是指獨立於組織的個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