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理論上,合同可以分為廣義、狹義和最狹義。
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狹義的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
最狹義的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本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當事人表達相同意誌的協議;
2.合同的目的是設立、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
3.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之間的關系,合同以前分為契約和合同。合同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如買賣合同,是雙方在意思相對的基礎上成立的。合同是雙方或多方基於平行方向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合夥合同。我國現行法律不再做這樣的區分,統稱為合同。
常見的合同欺詐有以下幾點:
1,偽造證件;
2.誘餌釣魚;
3.利用合資關系騙取投資;
4.先欲擒故縱;
5.惡意串通,雙重行事;
6、假傻;
7.偷梁換柱,從中漁利;
8、金蟬脫殼人去樓空;
9.移花接木賣磨坊;
10,少量收費;
11,假戲真唱;
12,大搖大擺穿過城市騙人;
13,渾水摸魚;
14,拋磚引玉;
15,掩人耳目,竊名欺世;
16,開火奪權;
17,非法轉讓;
18,設陷阱等他;
19,上層建築與梯環相連;
20、引狼入室,自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