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雖然合同到期時雙方沒有以書面形式甚至口頭形式續簽合同,但如果在實踐中雙方繼續相互履行合同,則視為達成了新的合同,繼續履行有效。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建議簽新合同,因為如果發生糾紛,會比較麻煩。在勞動合同中,合同期滿後,合同效力也終止,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未提出續訂,但勞動者繼續提供勞動並接受單位管理,用人單位仍支付勞動報酬,則意味著雙方願意續訂,雙方勞動關系繼續。勞動合同到期不會自動續簽。如果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雙方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雙倍工資,離職時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在租賃合同中,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租賃期滿不續租的,視為無限期租賃。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壹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價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