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主體有兩個以上當事人的;
2.雙方必須依法訂立合同;
3.雙方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
4、合同的成立要有要約和承諾階段。
合同成立的條件是:
1.承包主體有兩個以上當事人的;
2.雙方必須“依法”訂立合同;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就是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既然合同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依法享有和承擔權利義務,那麽合同的訂立就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法律不予認可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的協議目的就無法實現,合同的訂立也就沒有了意義。
3.雙方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
即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壹致。所謂共識,是指經過談判和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且不存在分歧的觀點。
4、合同的成立要有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必須經歷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被承諾,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不成立。合同始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協商,並通過合同要約和對其承諾之間的協議而成立。
綜上所述,合同的訂立必須經過兩個法律階段:要約和承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