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不把合同給對方是否違法?
對方不給合同是否違法,要看情況。如果合同約定要交齊所有的錢才能給合同,對方的行為不違法。但如果對方只是單純的拒絕給合同,則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侵害,當事人有權要求對方給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二、認定合同欺詐的方式如下:
1.主觀上,壹方故意欺騙、隱瞞虛假信息或者未告知對方,包括明知而告知或者不告知,以及因過失而明知而不告知。
2.壹方客觀上有欺詐行為。這種行為可以是故意告知虛假信息的行為,也可以是負有告知義務而不告知的不作為行為。隱瞞包括以某種行為故意掩蓋真實情況的行為和不告知真實情況的不作為。
3.因為壹方的欺詐行為,引誘另壹方進入錯誤的認識。
4.由於錯誤的理解,他做出了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行為。在沒有對方欺詐的情況下,對方本應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但因壹方欺詐而沒有作出或作出了某種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第八十壹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