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履行後要求確認是否無效,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合同履行完畢,確有無效原因的,可以請求確認合同無效;
(2)合同已履行完畢且無無效原因的,不得請求確認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如何解決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問題?
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履行期限的解決辦法,具體如下:
1.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
2.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4.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5.履行地不明確的,給付金錢的,在收受金錢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6.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7.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