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合同履行是什麽意思?

合同履行是什麽意思?

合同履行是指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合同中規定的任何義務的履行都是合同的履行;因此,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就是不履行合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完成時,合同也就完成了。具體而言,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全面、適當地完成合同義務,使債權得以實現。

壹、合同履行的原則是什麽?

1,適當履行的原則

正確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完全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標的物及其質量和數量,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以適當的方式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原則。全面實施原則和實際實施原則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實際履行原則強調債務人按照合同交付標的物或者提供服務,無法兼顧交付標的物或者提供的服務是否適當。所以,正當履行壹定是實際履行,實際履行不壹定是正當履行。

2、合作履行的原則

合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既適當履行合同義務,又基於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對方協助履行債務的原則。它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時,債權人應當適當收到付款。

2、債務人履行債務時,往往要求債權人創造必要的條件和提供便利。

3.因某種原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避免或者減少損失,否則對擴大的損失負責。

4.如發生合同糾紛,各方應主動承擔責任,不得推諉。

3、經濟合理性原則

經濟合理性原則要求在履行合同時,要註重經濟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獲得最佳的合同效益。比如債務人選擇最經濟合理的運輸方式,選擇合理的期限履行合同,選擇設備體現經濟合理原則,變更合同和補救違約體現經濟合理原則。

4、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不可預見的情勢變更而使合同基礎喪失或發生動搖的原則。如果維持合同的原有效力,顯失公平會允許合同被變更或解除。

情勢變更原則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這壹點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所認可。

二、物的變化原則的適用條件

1,必須有情況才能改變原則的事實。

2.情勢變更必須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後、履行完畢之前。

3.情勢變更的發生不能歸咎於雙方當事人。

4.情況的變化是雙方不可預見的。

5.如遇明顯不公平的情況變化,將執行原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 上一篇:黃岡師範學院2023年招生專業對照表
  • 下一篇: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知1!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1號通報全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