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約要起訴哪個法院?主要看妳有什麽樣的合同,合同內容如何,壹般都是到被訴方所在地法院,壹般是到區縣法院,但是涉及到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九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二十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第壹審民事案件。第二十壹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應當由法院審理的案件。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和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八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或者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始發地、目的地或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合同解除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1)合同終止後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比較復雜。壹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是指合同解除後的履行狀態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的性質是指什麽樣的合同,是買賣合同、租賃合同還是服務合同。合同性質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㈡法律後果1。恢復原狀是指恢復到合同簽訂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如果原物不存在,如果是壹種物,可能會帶著同類物返回。退賠還包括:(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2)支付壹方在占有財產期間為維護財產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三)返還財產的必要費用。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要求修理、更換、返工、降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措施。3.損失賠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範圍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確定:(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議生效後不得要求賠償;(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不可抗力發生後,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的擴大,未采取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3)解除僅在將來生效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如果終止溯及既往,違約方應支付受害方為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恢復原狀所發生的費用;(4)損害賠償額應包括合同履行後所能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應當預見的損失。
上一篇:什麽是韓國商標查詢網站?下一篇:杜衡律師事務所是否從事專利侵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