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別人是不好的行為。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壹般情況下,偷拍他人的行為也被認為是違法的,此時行為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麽給別人拍照有什麽法律責任呢?下面我們壹起來學習壹下。
偷拍是未經他人同意,偷偷拍攝他人的行為,屬於侵犯他人權利,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偷拍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權利?
1,隱私權
隱私權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例如,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住址權、電話號碼權、公民的體貌特征和形象權,任何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窺探、披露或傳播。還有公民的個人活動,尤其是住宅內的活動,不能被監控或偷窺,其他人也不能拍照或錄像,當然合法監控居住的除外。
未經當事人許可,在網絡上竊取照片、傳播公共領域以外的私人信息,確實構成侵犯他人隱私。
2.肖像權
對於不涉及隱私的純肖像的偷拍照片,根據《民法典》(2021 1起實施)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也就是說,偷拍照片的行為是否侵犯公民的肖像權,仍然需要根據其是否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偷拍照片來考量。
3.名譽權
網絡名譽侵權是指行為人在網絡上通過留言、發布信息或者評論等方式,故意采用諷刺、謾罵或者捏造事實的方式,降低他人道德品質和法人的產品聲譽,造成嚴重後果,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在微博等公眾平臺上,可以通過“罵戰”、“口水戰”等方式相互謾罵、諷刺,詆毀他人名譽。
第二,拍攝者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1,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屬於侵犯人身權利,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民法典》(2021至1實施)第壹百六十七條、第壹百八十二條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利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3.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如果行為人對他人進行拍照,此時需要承擔的責任有三種,分別是上面文章中介紹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當然,在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妳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