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公司簽合作協議是勞動合同嗎?
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不屬於勞動合同。合作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勞務合作協議是指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建立的壹種勞動合同關系;勞動者與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單位不承擔職工的保險、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把這部分工作承包給工人就行了。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建立的雇傭關系。提醒妳,單位負責勞動者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勞動者必須服從單位的領導和工作分配。
二。合作協議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合作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作協議必須包括合同號和甲乙雙方的信息..
2.合作協議需要界定合作的範圍和期限。
3.甲乙雙方的具體合作內容,如:需要向甲方提供哪些服務以及服務的細節等。;
4.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收費範圍和標準。
5.違約責任的約定,包括:違約責任的劃分,對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如何處理等。
6.中止合作的條件。如果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或分項工程合同的規定,另壹方有權書面通知另壹方及時糾正;如果壹方未能及時糾正,另壹方有權中止本協議或各種分包合同的執行
三、五種無效合作協議的情形
合作協議無效的五種情況: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公眾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