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有利有弊。婚前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也可以減少婚後的壹系列矛盾。但由於同居不是合法婚姻,壹旦男女發生糾紛,無法和解,對雙方都不利。
同居是每個人的權利和個人選擇,法律不能幹涉,但是不結婚同居違法嗎?以下三點壹定要明白。
1.同居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同居是指壹男壹女為了性而同居。
(1)同居必須是兩個男女。同性男女同居的,不屬於同居範疇。
同時,如果是三人以上的輪奸,就是違法的。
(2)同居要求“三個相似”:壹起吃飯,壹起生活,同性生活。
如果壹男壹女合住壹套房子,共同生活,互不幹涉對方的生活,那麽就不是同居。
2.未婚同居違法嗎?
未婚同居是個人行為,法律不會幹涉,但也是建立在同居男女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基礎上。
如果壹方有配偶,以夫妻名義與另壹方共同生活,就構成重婚,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3、未婚同居,分手時如何分割財產?
男女在壹起生活,難免會有壹些矛盾。如果不能很好的解決,他們會選擇解除同居關系。和離婚壹樣,核心問題是如何分割財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壹般按同壹財產處理。
但也要註意,如果是法律固定的壹方的個人財產,是不會分割的。比如壹個人因公受傷,他得到的賠償是對這個人身體損害的賠償,應該屬於他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