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律師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依據價格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等行政機關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3、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費,由律師事務所和受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應當綜合考慮服務項目成本、信用評價水平、法律事務管理難易程度、刑事辯護律師可能承擔的隱患和義務,根據不同業務能力采取計件工資、標額比例、記時費等方式與當事人公平協商,切實明確律師服務的標準價格。其範圍、標準和方法如下:
(1)按件收費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案件(包括附帶民事訴訟只是民法壹部分的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可以收取計件工資。每次收費的標準金額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內協商確定,實際價格由律師事務所與受托人協商確定。
(2)按投標金額收費
在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案件中(包括附帶民事訴訟只是民事法律壹部分的案件),凡涉及財產關系的,各起訴環節代理人收取費用的標準金額,可按以下標的額比例計算:
目標金額65438+萬元(含)以下部分扣8%,不足3000元扣3000元;
投標金額在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之間的部分扣6%;
投標金額從654.38+0萬元到654.38+0萬元(含)的部分扣4%;
投標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扣2%。
(3)計時服務費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業務管理,小時收費標準可以協商。小時收費標準可在500元至3000元壹小時內協商,實際價格由律師事務所與受托人協商確定。
(四)法律咨詢服務費
公司的法律咨詢服務項目可根據所聘企業的註冊資本、公司規模、年銷售額、法律事務管理的金額、難易系數的高低等具體規定法律咨詢費的數額,年法律咨詢費可在6萬元至60萬元範圍內協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等非經營性企業可以咨詢公司法律顧問的收費標準,協商明確。
二、律師服務收費合同知識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包括:
1,收費項目
2.收費標準
3、爭議的標的、
4、充電方法,
5、收費金額、
6.支付和結算方式
7、爭議解決等。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後,不得擅自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金額。確需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律師事務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資料復制(打印)費等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