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適度地交談。很多時候,說者無心的話,聽者有意。更有甚者,壹句自取滅亡的話,竟然導致了壹場悲劇。其實這個女朋友的初衷並不是這樣。所以大家平時壹定要謹慎,千萬不要後悔壹輩子。
壹是分手後要求被拒,受不了前女友的言語刺激,跳河自盡。王和霍女士曾經是壹對情侶。因為性格不合,兩人分居壹年多,壹直相安無事。和朋友喝酒後,王突然想起了霍女士,於是不停給霍女士打電話,發微信要求團聚,被霍女士拒絕。王還是沒有放棄給對方發自己準備跳河的視頻。他沒想到霍女士覺得很無聊,竟然回復了讓對方跳得很快的刺激言論。他沒想到王竟然在酒精的驅使下跳河溺亡。
第二,霍女士需要為自己的過激言行和冷漠態度負責。事發後,王的父母非常傷心。他們將霍女士和王的酒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88000元。法律的相關規定:賠償應當基於過錯。如果有過錯,必須賠償。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要賠償。本來霍女士和王已經分手,沒有義務同意統壹的要求。但霍女士在明知對方要跳河等危險行為的情況下,沒有穩定對方情緒,也沒有及時報警,阻止事情的發生。而是用語言刺激對方,導致王跳江自殺。故法院判決霍女士及王某的朋友需承擔部分責任,各賠償王某家屬1萬元。
第三,霍女士需要為自己的過激言行和冷漠態度負責。壹審後,王某家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終審維持原判。這件事告壹段落,卻帶給人們沈重的思考。作為朋友,壹定要適度飲酒,不要勸酒,酒後盡量把朋友安全送回家。分手後不要再聯系對方。甚至可以黑對方,避免自己惹上麻煩。如果實在無法避免,那就盡量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讓事情變得更糟。
王作為成年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霍女士主觀?自信?放任事情發生,這種行為造成了悲劇,具有壹定的過錯。王以生命為代價向前女友示愛,讓人無法接受。最後的結果也很遺憾。希望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也希望王的家人能早日走出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