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者對不專業和違反工作規定負有直接責任。
作為經營者,張真英的業務顯然不熟練,更不用說專業了。當她知道女孩呼吸困難時,她教她們用鼻子呼吸。聽到具體地址後,她還在糾結要不要加微信分享。打120的人基本都是處境危險,回答不了她,但是她覺得那個女生沒事。可以說這個操作者忘記了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中沒有關註病人的情況。對話是機械的,沒有人情味的,甚至摻雜了她自己的個人情感。她連最基本的判斷都沒有,耽誤了女孩的搶救,應該對她的死負直接責任。
雖然經營者有過錯,但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有關部門已經解雇了張真英,但許多網民認為她的待遇太輕,有些人甚至要求她去坐牢。大家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女大學生因病去世了。張真英拖延治療是錯誤的,但她主觀上不想傷害他人。她的所作所為確實引起了公憤,但卻沒有辦法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她有多大的責任,不是網友說了算的。如果有法律責任,我相信女大學生的父親壹定會依法追究。最終能給她定罪的是法院,而不是網友。
當年如花似玉的少女突然雕零,不僅讓人感嘆生命的飛逝,也讓人看到了經營者工作的重要性。希望急救中心能認真培訓操作人員,加強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