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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2021

2021河南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足667平方米的城市郊區和平原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34平方米;人均耕地超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7平方米;山區、丘陵地區每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2、需要建設三層以上住宅的,要征得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組織)和利益相關者的同意,納入村莊規劃。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宅、附屬建築和院落,在土地管理上屬於(集體)建設用地。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保管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原則上僅限於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宅基地使用者”。在現行規則下,宅基地使用權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宅基地承載的社會;

2.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是特定的,僅限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是“集體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國有土地上設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是特定的,僅限於個人依法建造和維修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是占有和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利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農村村民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與居住生活有關的建築物和設施,如房屋、車庫、廁所、沼氣池、牛棚、豬圈等。

4.宅基地使用權的初始取得是免費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壹種社會福利權利,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償取得和使用;

5.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我國現行法律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期限沒有限制,期限屆滿,宅基地使用權不會消滅。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壹種無期限的用益物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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