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道視情況按追尾處理:
(1)駕駛人強行變更車道造成追尾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強行變更車道造成追尾的機動車駕駛人給予警告或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變道追尾,滿足變道條件,變道速度不快的,由後車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壹百零二條
對半年內發生兩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第壹百零三條
機動車產品國家主管部門未嚴格審查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允許不合格的機動車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的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號未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未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導致不合格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擅自生產、銷售機動車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和配件,可以並處違法產品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生產、銷售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生產、銷售改裝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
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違法行為,生產、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交通事故調解流程是怎樣的?
1,知道各方權利義務;
2.聽取各方的要求和理由;
3.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4.計算損害賠償金額;
5.確定薪酬績效的方式和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