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荊州市將實施住房支付補貼、契稅補貼、優化公積金貸款、房票配售制度、支持二手房“隨按揭轉”、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等10項樓市措施。
在住房補貼方面,通知提到,2022年6月14日後,在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高校畢業生),可持購房合同到所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部門窗口申請住房補貼2萬元。其他購買中心城區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的購房人,可憑購房合同在區(功能區)行政服務中心住建部門窗口申請1,000元住房補貼。
關於實施購房契稅補貼,《通知》顯示,2022年6月14日以後,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由所在區財政部門按照已繳納契稅的70%給予補貼。本辦法實施期間,在中心城區購買二手房的購房人,由當地財政部門按照已繳納契稅的50%給予補貼。購房人持不動產登記證和契稅完稅證明在6個月內(自不動產登記證簽發之日起計算)完成購房補貼申請,逾期不再給予補貼。
在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可以取消“個人住房公積金只能提取和貸款”的規定。農民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不需要擔保人。同時支持“壹人買房助全家”。買受人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關於實行房票配售制,通知提到,嚴格控制新建住房、棚戶區改造和城市更新中的搬遷安置項目,實行房票配售制。被征收人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時,以征收主體出具的房票抵扣房價,房地產企業憑房票與征收主體進行結算。本辦法實施前沒有安置的,鼓勵被拆遷人申請房票安置。引導房地產企業對組織團購的被征收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給予適當優惠。
同時,支持二手房“帶抵押過戶”,提高二手房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抵押過戶”。發揮金融管理機構的主導作用,進壹步優化不動產登記流程,滿足群眾“跨行辦理”的需求。依法推進抵押房產轉讓,解決貸款轉讓時間長、成本高、風險大、環節多等問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活躍二手房市場。
《通知》提到,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鼓勵金融機構對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首套房貸向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貸款利率靠攏;二套房貸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按現行規定執行。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政策。
同時,穩定房地產企業和建築企業信貸投放,穩步開展M&A貸款業務,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優化房地產預售資金監管。鼓勵金融機構延長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房地產企業現有融資,調整還款安排。從11,2022年起未來6個月內到期的,可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延長1年,不調整貸款分類,提交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其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