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向輝來說,她的殺人行為,無論是人證還是物證,都是非常充分的,而且情況惡劣。我相信最終的審判結果會依法宣判。在我看來,向輝應該被判處最高刑罰——死刑,作為壹個例子。
網絡圖片
事情的經過是,犯罪嫌疑人向輝和被害人周春梅原本是老鄉關系。正是因為這種關系,周春梅對向暉毫無防備,向暉對周春梅的不理智懷恨在心。
向輝找到周春梅時,恰好她與原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於是向輝將原單位起訴至法院。
受理她的案件的法院恰巧有她的家鄉周春梅在這裏工作。也許是向輝看出他有熟人,想打贏官司,壹次次跑到周春梅,想讓周春梅幫他打招呼打贏官司。
但是,眾所周知,任何案件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就算有再深的人情,也不可能改變壹個案件的正常走向。
向輝似乎走進了壹個死胡同。她認為這是周春梅不努力的事情,但周春梅卻壹次又壹次地拒絕自己,這真的很丟臉。
於是向輝找到了合適的機會,在周春梅居民區的地下車庫用尖刀捅了周春梅幾刀,最後殺死了周春梅。
壹審法院披露了向輝的作案細節,可以判斷向輝殺人是預謀已久的。在壹審法庭上,法庭還首次向社會公布了向輝的部分犯罪細節。
在數次被周春梅拒絕後,向暉對周春梅的心理發生了壹系列的變化,從最初的依賴到怨恨。她認為周春梅只是不想給自己找方便。她越是這樣想,就越是恨周春梅。
所以在新年伊始,她就準備殺死周春梅。為了自己的方便,她進行了報復,去了周春梅所在的小區,申請清掃小區,成功進入了周春梅居住的區域。
向輝的行為真的很可怕。這樣的心機,無論是誰也防不勝防,更何況周春梅也遇到了向輝,她不會有心理準備的。
然後,當周春梅出現在地下車庫時,向暉向周春梅伸出罪惡之手,殘忍地向周春梅揮舞尖刀,最終導致周春梅死亡。
網絡圖片
沒有法律會找人情,向輝註定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整件事的發生,是因為向輝從壹開始就錯了。她試圖通過與周春梅的關系在訴訟中尋求自己的便利。
但是,法律的任何規定都是合理的,誰也不能以人情來動搖法律的威嚴。向輝看不起法律,看不起我們執法人員的素質。
我們也為周春梅的不幸感到非常遺憾。遇到這樣壹個心胸狹窄的同胞,也是周春梅的不幸。
作為壹名法律工作者,周春梅是真正無私的,具有法律工作者的所有品質。
向輝藐視法律,殺害國家官員的生命,是有預謀的,我相信他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網絡圖片
結論向暉殺害周春梅壹案已經壹審判決,證據非常清楚,相信很快就會結案。
我們相信,我國將對向暉處以重刑,只有這樣,才能告慰周春梅逝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