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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病毒和網絡犯罪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網絡犯罪是指行為人利用計算機技術攻擊其系統或信息,破壞或利用網絡實施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行為人利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絡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件指令、網絡系統或產品加密技術和法律規定的漏洞在網絡內外進行交互的犯罪,還包括行為人憑借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特殊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網絡系統內實施的犯罪。

中國打擊網絡犯罪的法律規定主要有三個層面:

1,關於互聯網安全和信息保護的法律規範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2000年《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2012《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以及國務院2000年制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其中,《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壹條至第五條從不同層面規定了網絡犯罪的刑法問題,規定了五類網絡犯罪的刑事責任。

《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重點保護網絡信息安全。第壹條規定,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被竊取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取。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主要針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標準。

2.刑法對網絡犯罪的特別規定。

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了“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為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提供程序、工具罪”。

第286條規定了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第287條:關於利用計算機進行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或其他犯罪的提示性規定。

第363條:制作、復制、出版、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364條: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規定。

3.與網絡犯罪相關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

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10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20110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高、高分別於2004年、2010年頒布的《關於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發布、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具體應用若幹問題的解釋》和《解釋(二)》、《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分別於2003年、2013年頒布的最高法、 《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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