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合同的法律保護不完善。
無紙化是當前“互聯網+”領域的壹個顯著特征。無紙金融交易通常基於電子合同。與傳統的紙質合同相比,電子合同具有更大的開放性,並且容易被銷毀、丟失、復制和篡改。發生合同糾紛時,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完成舉證,導致前期舉證和後續調查審理困難。此外,由於電子合同的內容普遍冗長復雜,大多數消費者在沒有仔細閱讀條款的情況下,會直接默認這種只需“壹鍵”即可簽訂的電子合同,這為經營者向消費者轉嫁風險提供了便利,也增加了消費者舉證的難度。在身份認證方面,雖然實名驗證可以大大避免簽約等問題,但基於上述電子合同的特點,即使將實名驗證視為法律保護程序,也無法確定消費者主觀上是否真正認同合同條款,是否存在故意誤導,嚴重降低了實名驗證的效力。
2.個人信息保護有待加強。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行業主體的類型越來越豐富,個人信息的非法獲取、隨意采集、過度使用、非法買賣等問題也越來越多。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壹個嚴重問題。中消協發布的《100 app個人信息收集及隱私政策評估報告》顯示,100 app普遍涉嫌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其中59個app涉嫌過度收集“位置信息”,28個app涉嫌過度收集“通訊錄信息”,23個app涉嫌過度收集“身份信息”,22個app涉嫌過度收集“手機號碼”。在這種情況下,壹旦經營者出現信息安全問題,就會造成消費者信息大規模泄露,導致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審理的大數據堂公司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案為例。8個月內,數據堂公司每天傳輸公民個人信息65438+3億余條,累計傳輸數據壓縮後約4000GB,嚴重侵犯了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3.消費者維權成本高
《2020年消費者權益保護白皮書》數據顯示,2019年,投訴平臺有效投訴86.9萬件,其中,中國消費者關於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有效投訴613000件,約占71%。可見,互聯網金融行業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此外,消費者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投訴僅有3013000件得到解決,解決率僅為49.1%。可見,消費者通過這種投訴渠道維權的效果並不理想。此外,根據杭州互聯網法院發布的《互聯網金融審判大數據分析報告》,